虽不是皇后合唱团(Queen)的死忠歌迷,但在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(BohemianRhapsody)中,看见他们在LiveAid的演出,还是看得热泪盈眶。乐团主唱佛莱迪(FreddieMercury)无疑是摇滚乐史上最传奇的表演者,而男主角雷米.马力克(RamiMal
虽不是皇后合唱团(Queen)的死忠歌迷,但在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(Bohemian Rhapsody) 中,看见他们在 Live Aid 的演出,还是看得热泪盈眶。
乐团主唱佛莱迪(Freddie Mercury)无疑是摇滚乐史上最传奇的表演者,而男主角雷米.马力克(Rami Malek)的演出也是惊人,要驾驭这个角色绝非易事,但他彻底令人信服。
想说说电影里佛莱迪与其最后恋人吉姆(Jim Hutton) 的互动,虽然故事与真实世界有所出入,吉姆在片中是服务生,但真实世界里是理发师,而两人并非如电影所演,是在派对上相识,他们初次见面是在一间夜店里。电影里的对话也可能是虚构情节。不过电影是想借这段关系来呈现佛莱迪的改变吧!而我也认为电影中吉姆对佛莱迪说的这句话,其实表达着人际、亲密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议题,那就是「自我接纳」。
电影里,一晚在自家纵情狂欢的派对结束后,佛莱迪伸手摸了派对服务生吉姆的臀部,也许过去很少人会拒绝摇滚巨星的调情,或是当下指正对方的性骚扰,但吉姆不一样,他气愤又坚定地表达出自己的不舒服,这也让佛莱迪为自己的轻佻感到抱歉,为了致歉,他请吉姆喝酒聊天,吉姆答应了,两人在沙发上聊了一晚,气氛愉悦,甚至也互吐好感。
天亮了,当吉姆准备离去之际,佛莱迪想再约他聚聚,但他笑着对佛莱迪说:「等你喜欢自己的时候,再来找我吧!」
我很喜欢吉姆的表达,一来它说明吉姆能看出佛莱迪浮华外表下的真相,意味着他有能力碰触到佛莱迪的内心,他看见了对方心里的黑洞,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一件事──那黑洞,不是爱情能够填补的。
二来,这话也表达出吉姆对自己想要的爱情有清楚的认识,他能说出自己对佛莱迪的好感, 但他也能设立界线,就算知道彼此互相喜欢,可是要在一起,不是只靠彼此喜欢就行,若一个人不喜欢自己,就算你再喜欢他,那他也不会是适合恋爱、或是经营关系的对象。他知道, 他要爱的人,是一个能够喜欢自己的人。
或许对吉姆而言,要进入爱情关系的条件是对方「喜欢自己」的程度,或者,我们也可说是「自我接纳」的程度。
对你来说?这也是重要的条件吗?我真心鼓励你有吉姆这般的坚定,不要轻易放掉这条件。
人都有渴望被他人喜欢、被爱的需求。但一个人若不喜欢他自己,他容易用扭曲的方式来满足自己被爱的需求,像是把自我价值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言语或行为互动上:他对我好,那我就好,他对我不好,我就不好。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,在关系中,容易对对方有过度不切实际的幻想与期待,将对方视为拯救自我生命的救赎者,更甚者,他会习惯一次又一次掉落深渊,借此考验着对方的耐性与毅力,来证明自己是个值得被爱的人。
而你只能不停地拉他,拉到有一天,你发现自己受不了了,于是这段关系也走不下去,这关系不是滋养彼此的爱情,它只是一种让彼此受困的监牢,它是耗损彼此的恶性循环。
爱情,可以当成生命的救赎吗? 「因为自己很糟糕,所以需要爱情来拯救」,我觉得这是很可怕的观念。爱情很棒,它是生活的润滑剂,它带来快乐欢愉、也可能会有幸福与平静。但把爱情当做救赎超有风险,因为救赎是神的工作,不是人的工作。和你谈恋爱的不是神,而是人,若你希望透过爱情得到救赎,对情人来说是很不公平,因为你把对方拿来与神相比了。
你会喜欢自己的另一半把你当作神、或是与神相提并论吗?当然,开玩笑式的除外。但若有一个人内心真的想把自己当成对方的神,对我来说,是有着恐怖情人的倾向呀!关于恐怖情人的特征,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掌控欲,他想要控制另一半的行为、想法,在关系中, 一切都要以自己的心思意念为主,难以接受对方有自己的决定与感受。我咨商工作的经验中, 常感觉这背后反映了一种姿态:他把自己当成了对方的神,视自己为对方生命的救赎者。
但我们不可能是真正的全能神,我们根本无法解决对方所有的问题,而当被拯救者表现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时,我们更不是慈爱怜悯的上帝,我们只是会抱怨、会计较、想着自己明明已经为对方付出这么多,但对方竟然还会背叛我的平凡之人。在关系中,把自己视为对方的神,很难建立真实平等的亲密关系,相对的,把对方当神也是。
而这就是不喜欢自己的风险,当你难以自我接纳,很多时候,你就会不自觉地在关系中把对方推向神的宝座,但请记得,对方未必想坐上去啊!
「让上帝的归上帝,凯撒的归凯撒吧!」圣经里有此名言。在关系中,我们也要学习「让上帝的归上帝,情人的归情人吧!」,你无须做为、甚至你也无法成为生命的终极救赎者,同样地,对方也无须成为拯救你的人,这早已远远超过他的能力所及。
让上帝的归上帝吧!让你自己、让对方好好当个情人即可!成为能够彼此扶持、关心鼓励、接纳彼此真实样貌、愿意携手面对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好伙伴。
吉姆喜欢佛莱迪,但他知道自己无法填补佛莱迪心里的黑洞,他知道自己不是上帝,他也没有要假装自己是,他只想当一个好情人,他需要佛莱迪也是,而那得等佛莱迪懂得爱自己、喜欢自己开始。
知名心理学家佛洛姆(Erich Fromm)在其著作《爱的艺术》(The Art of Loving)一书中,曾提到爱是一种能力,而这能力不会因对象有所分别。意思是你们的关系好不好,不会因为对方是林志玲或蔡依林、是金城武还是孔刘而有所差别,你们的关系好不好,在于你有没有爱的能力。
佛洛姆也提到「自爱」的重要,他把「自己」也视为爱的对象之一,因此他认为一个不会爱自己的人,其实也是一个难以爱人之人,因为那都反映着他欠缺爱的能力。爱是能力,而非对象。它邀请我们把目光转向自己的付出与参与,而不要只看对方的美丽与残缺。当然,它
可能会触碰我们对于失能的挫败感,但不需绝望的是,它也把决定与改变的权力留到了我们手上。
关于爱人的功课,就从好好爱自己开始。
皇后合唱团有首名曲《Somebody to love》,歌曲收尾时,佛莱迪不停这么唱着:
Can anybody find me
Somebody to love
(有没有人能帮我,找个人来爱?)
或许,这问题也在你心里问着。
「等你喜欢自己的时候,再来找我吧!」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送给我们这答案。
自我接纳,已经有点像是心理师的老生常谈。不过在咨商经验中,还是会感觉许多个案对接纳自己表现抗拒。其中有一原因,是把自我接纳当成一种自我催眠,担心一旦接纳自己,就会落入「自我感觉良好 」的假象里。
但对我来说「自我接纳 」与「自我感觉良好 」两者完全不同:「自我感觉良好 」是麻痹的, 但「自我接纳 」是清醒的;「自我感觉良好 」是逃避负面的感受,但「自我接纳 」是承担负面的感受;「自我感觉良好 」带来的是停滞,「自我接纳 」却是带来成长。
自我接纳,像是告诉自己说:对,我不一定满意这里,但我很清楚我人就在这里,我不在其他地方;自我接纳,是感受到自己的脚真实地踏在此地,然后深刻感知自己得从此地出发。
我会跟个案说,如果我们学会接纳自己,此时此刻就成了脚下稳固的基点,我们才能踏稳出发。否则不论怎么走,我们都是摇摇晃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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