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客至〉杜甫舍南舍北皆春水,但见群鸥日日来。花径不曾缘客扫,蓬门今始为君开。盘飧市远无兼味,樽酒家贫只旧醅。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余杯。客至:客指崔明府,杜甫在题后自注:「喜崔明府相过」。明府,唐人对县令的称呼。相过,即探望、相访。市远:离市集远。兼味:多种美味佳肴。无兼味,谦言菜少。樽:酒器。旧醅:隔年的陈酒。樽酒句:古人
〈客至〉杜甫舍南舍北皆春水, 但见群鸥日日来。花径不曾缘客扫, 蓬门今始为君开。盘飧市远无兼味, 樽酒家贫只旧醅。肯与邻翁相对饮, 隔篱呼取尽余杯。
客至:客指崔明府,杜甫在题后自注:「喜崔明府相过」。明府,唐人对县令的称呼。相过,即探望、相访。市远:离市集远。兼味:多种美味佳肴。无兼味,谦言菜少。樽:酒器。旧醅:隔年的陈酒。樽酒句:古人好饮新酒,杜甫以家贫无新酒感到歉意。
这首诗是杜甫50岁的时候,居住在成都浣花溪畔的草堂写成的作品。杜甫半生不得志,又赶上安史之乱这个唐朝的大劫难,可谓时乖命蹇。直到晚年到了成都,在朋友的帮助下,当了剑南节度参谋加检校工部员外郎,有了俸禄,又筑起草堂,才算过上相对安稳的日子。所以在成都这四年多的时间,也就成了杜甫创作的高峰期,杜甫现存诗歌1400多首,有240多首都是在成都写成的。
这四年多的日子到底是什么样子呢? 〈客至〉这首诗写得最为惬意。先看首联:「舍南舍北皆春水,但见群鸥日日来。」这番描写真是明媚如画。杜甫草堂靠近江边,春潮涌起,绿水绕宅,鸥鸟亲人,盘旋而下。绿水白鸥,和风艳阳,多令人羡慕!这些年,大家都喜欢海子的那句诗:「我有一所房子,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。」其实,靠近海哪有靠近江好!海可以是平静的,但也可能是狰狞的,住在海边,人多少会觉得自己渺小无助吧?但是江不一样,江是辽阔的,也是温和的,尤其是春江水暖的时候,人更容易觉得亲切而喜悦,所以这一联诗感觉特别明媚。那么,杜甫是不是仅仅在说草堂周围环境优美,碧波环绕、白鸥飞翔呢?又不尽然。
鸥鸟在中国古代是有特殊意义的鸟,什么意义呢?淡泊寡欲,与世无争。这是《列子.黄帝篇》里的一则故事,大意是:在海边住着一个特别喜欢海鸥的孩子,他每天清晨都到海边看海鸥,海鸥也愿意和他一起玩,有的时候,甚至会有一百多只海鸥围绕着他飞舞。有一天,父亲对他说,我听说海鸥都跟你很好,你捉几只来,让我也玩一玩。第二天,孩子怀抱着这个念头又来到海边,结果,每只海鸥都在天上盘旋,没有一只肯下来。后来,这个故事就演变成一个成语,叫「鸥鹭忘机」,表示一个人没有机诈之心,连异类都可以亲近。进一步引申,就用来指人淡泊隐居,与世无争。许多诗人写到鸥鸟,都隐含着这个意思,比如王维「野老与人争席罢,海鸥何事更相疑」(〈积雨辋川庄作〉),不就表示自己不再卷入任何政治斗争了吗?杜甫写「但见群鸥日日来」,其实也有这层含意:我避乱在此,不问世事,所以连鸥鸟都亲近我了。问题是,鸥鸟相亲,杜甫真的就满足了吗?恐怕没有。因为他写的是「但见群鸥日日来」,「但」是只有的意思,每天只有鸥鸟来拜访我。这一个「但」字,就有点寂寞之感了。
首联的一点寂寞写出之后,我们才能理解颔联的喜悦之情:「花径不曾缘客扫,蓬门今始为君开。」这其实是一句互文,我撒满落花的小路从来不曾因为客人到来而打扫过,但今天为你打扫了。我草堂的门从来没有为客人打开过,今天也为你打开了。这首诗的题目不是〈客至〉吗?到这里真正点题了。客人来访,诗人乐不可支,所以才忙着打扫落花、开门迎客,这是不加掩饰的真欢喜。
问题是,杜甫平时为什么没有客人?是杜甫不好客吗?当然不是,杜甫明明是个热心肠。那么,是杜甫隐居的地方过于偏僻吗?也不是,草堂虽然幽静,但不算偏僻,还属于陶渊明所说的「结庐在人境」,既然「结庐在人境」,为什么「而无车马喧」呢?因为杜甫挑朋友。大家都知道,杜甫是诗圣,对苍生普遍有情。但是杜甫也是一个真正的儒者,他的内心非常方正,绝不会随随便便呼朋唤友,所以他的门庭并不喧闹,甚至是冷冷清清。可是,就算冷清,就算孤独,还是不乱交朋友,这就是难得的君子人格。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《挪威的森林》里的主角说:「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?只不过不乱交朋友罢了,那样只会落得失望的下场。」这个说法真让人心有戚戚焉。虽然是不同时代,但人类的内心总有相通之处吧。
正因为杜甫挑朋友,才越发显示出这位朋友不同寻常,他可是杜甫青眼相看的人,一定不是俗人。这个人是谁呢?杜甫自己在题目后面加了一个注:「喜崔明府相过」。唐朝人习惯把县令称为明府,这个小注点出这位朋友姓崔,是个县令。除此之外,再没有别的讯息了。但是尽管连崔明府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,我们还是可以判断,杜甫看得上的一定不是势利小人,而是值得结交的朋友。这样的好朋友来了,怎么招待呢?
看颈联:「盘飧市远无兼味,樽酒家贫只旧醅。」好朋友到了,当然要拿出好酒好菜招待,可是杜甫说的全是抱歉的话。他说因为离市场远,临时也没办法出去买菜,所以盘子里只有一个菜,你就凑合着吃吧。他又说,我家里穷,也没准备新酒,你就凑合着喝点隔年陈酿吧。这就看出唐朝和今天不一样的地方了。现代中国人喜欢喝什么酒?喝陈酿,20年比10年珍贵,50年又比20年珍贵。但是在唐朝,酿酒方式不同,新酿才是好酒。白居易不是写过「绿蚁新醅酒」(〈问刘十九〉)吗?他是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,所以要喝新酒。但是杜甫不一样,杜甫的官没有白居易做得大,生活境况也没有白居易过得好,所以只能用旧醅招待朋友了。不过,也正是这无兼味的菜和隔年的酒,才越发显示出两个人关系亲密和不拘小节。能够跟你一起吃大鱼大肉的人不一定是真朋友,但是能够跟你一起吃糠咽菜还甘之如饴的人,一定值得结交!
「客至」这个主题到这里基本上算是写足了,接下来该怎么收尾呢? 「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余杯。」菜虽然只有一个,但是能吃饱;酒虽然是陈酒,但是够喝。两个好朋友愈喝愈高兴,不觉手之舞之、足之蹈之了,气氛已经达到高潮。可是,孟子不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?欢乐要有人分享,才会更欢乐。所以杜甫跟崔明府提议:「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余杯。」你若是不嫌弃,我就隔着篱笆把邻居老头叫过来,让他跟我们一起一醉方休可好?前面不是说,崔明府一定是个好人吗?这联诗也算是个小小的佐证。崔明府可是县令,虽然不算大官,但也是一方父母,杜甫却敢跟他提议,把隔壁老头叫过来一起喝酒,这说明什么?说明崔明府真的不是摆架子、打官腔的势利小人,而是有一颗与民同乐的赤子之心啊。
崔明府有赤子之心,杜甫也是如此。杜甫当时是剑南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,也身负一官半职。对于身边的小人物,也是以一颗平等之心真诚相待。他平时跟这个邻翁一定很常喝酒吧?虽然这个邻家老头不一定懂诗,但他一定陪杜甫度过了许多温暖的时光。所谓「君乘车,我戴笠,他日相逢下车揖;君担簦,我跨马,他日相逢为君下」,这样坦然相交,就是朋友。能够不时地与朋友把酒言欢,就是人间好时节。
首图/取自Wikimedia Common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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